关于举办“电校好声音”歌手大赛的通知
为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营造积极向上,百花齐放,格调高雅,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,丰富我校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,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,展示我校师生团结创新,锐意进取,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,同时也给同学们提供一个锻炼自己的机会和展示自己的舞台,激发广大学生爱校和热爱艺术,勤奋学习,努力成才的热情与动力,不断提高自身全面素质,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。校团委决定在近期举办“电校好声音”歌手大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名时间
2014年3月10日—2014年3月21日
二、报名地点
中专班 在 12平面2班 高倩 同学处报名
高职班 在 12电信高职1班 安俐芳 同学处报名
三、参赛对象
全体在校学生
四、参赛要求
1、歌曲思想内容健康、向上;
2、参赛选手至少准备1-2首参赛曲目、自备碟片;
3、唱法、形式不限(独唱、重唱、组合)。
五、比赛时间
1、3月30日初赛评出15名选手参加决赛
2、4月17日决赛
六、评分标准:
1、评分办法:本次大赛实行10分制,去掉一个最高分,去掉一个最低分,计算平均分作为选手的最终得分。
2、记分标准:具体分数安排标准如下:
①音准3分;②节奏2分;③情感表达1.5分;④音色0.5分;⑤外表着装1分;
⑥舞台表现2分。
七、奖项设置
总决赛评出一等奖2名,二等奖4名,三等奖6名。
希望同学们踊跃报名参加,给自己一个展示的机会。
校团委
2014.3.6